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200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1-25 点击:

    学校有关单位:
        200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额度及申报限额
        1、资助学科及范围:(1)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资助范围暂限定在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和外国文学六个学科;(2)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础学科研究的学术成果,主要资助学术专著,少量资助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3)论文、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2、资助额度和经费安排:立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继续研究、出版和对以前研究经费的补偿;
        3、申报数量:后期资助采取限额申报制度,我校限报5项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2、申报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应是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3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3、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成果须由学术委员会推荐或由三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申报者在收到正式立项通知前不得将申报成果提前出版,否则取消申报和立项资格。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成果和中央部委级社科类规划项目的成果不能申报;

    7、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程序和材料填写
        1、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成果及成果简介不能透露申报者姓名等相关信息; 
        2、请各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填好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的纸质文本一份交至科研处作形式审查,并于11月30日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报成果各一式2份,成果简介一式6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gao@stu.edu.cn

            联系人:高 见 王丽菊
            联系电话:82902563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